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上)基础团务工作的通知
2021年11月07日 16:37

各团支部:

为进一步落实共青团“大抓基层,抓大基层”工作要求,根据上级团组织相关专项工作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现将2021-2022学年度(上)基础团务工作注意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支部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开展有关工作:

一、团内信息统计

各支部及时完善和更新“智慧团建”系统中团员、团干部的信息,以“智慧团建”系统数据为准,认真核对填写团内信息统计相关表格(附件1-2),并于11月12日16:00前将附件电子档发送至组织部邮箱3537688431@qq.com。

二、团费收缴

1.学生团员每月需缴纳团费0.2元,结合工作实际每6个月收取一次团费(即本次收缴1.2元/人),毕业年级(本科2018级,研究生2019级)一次上缴一年团费(即本次收缴2.4元/人)。应缴团费团员数以智慧团建系统数据为准,党员与预备党员属保留团籍,可自愿上缴团费。

2.请各支部在11月15日前完成团费收缴,并填写《附件3:团支部2021-2022学年(上)缴纳团费情况表》,将电子档发送至组织部邮箱(3537688431@qq.com)。同时于11月15日-11月19日工作时间内将团费上缴至7教310办公室(以支付宝扫码形式上缴)。

三、团员发展

严格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要求,突出政治标准,规范发展程序。各支部可从道德修养、能力素质、纪律执行、群众基础等方面提前开展考察,根据分配的新发展团员指标确定拟推发展团员名单。

、团员教育评议

1.根据团中央“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学习教育安排部署,结合团省委《2021年度“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基层团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有关要求,各支部应于2021年12月15日之前组织全体共青团员开展“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基层团组织专题生活会,并结合团员先进性评价和团员教育评议,开展后需及时在智慧团建系统进行录入。具体实施要求详见方案(附件4)。

2.教育评议对象为全体团员,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可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自愿参加者不限。到会团员超过应到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评议。各支部在评议会开展前两天需联系各支部组织部对接人。

3.团员评议等级结果应以支部为单位,评议等级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各等级评价标准,详见《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 课”实施细则》(附件5)。

4.评议等级为“优秀”的团员方可在2022年春季学期申请团内评优个人项目评选,学院将把评议结果作为推优入党的重要参考依据。

5.支部完成评议会后,评议结果为优秀的须在支部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各支部须向学院团委提交《附件6:XX支部全体团员评议结果报告表》和《附件7:XX支部评议结果为优秀的团员信息表》。请各支部在12月15日16:00前将相关附件发送至团委组织部邮箱(3537688431@qq.com)。经审核批准后,由班主任在学工系统中上传支部评议结果。

、团内激励记载

根据团省委《关于使用“智慧团建”系统“团内激励”功能的通知》要求,现须全面梳理支部团员所获入团激励、评议激励、荣誉激励、机会激励、发展激励等各项激励情况,及时将团员在2020年及之后所获得的团内激励情况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及操作指引(附件8-9)。


附件:

附件1-2:基础团务

附件3:团支部2021-2022学年(上)缴纳团费情况表

附件4:关于印发《2021年度“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基层团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实施方案》

附件5: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

附件6:xx支部全体团员评议结果报告表

附件7:xx支部评议结果为优秀的团员信息表

附件8:关于使用“智慧团建”系统“团内激励”功能的通知

附件9:团内激励记载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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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