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2022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2022年09月14日 15:01
全院各小班: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2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关于切实做好2022-2023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院2022-2023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与认定对象
申请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所有本科学生。
二、程序
按《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于线上进行。
三、日程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备注 |
9月14日 |
学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与督查组并在院网进行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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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7日20:00前 |
小班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认定评议组,评议组成员名单(附件6)于班级公示后,发送至邮箱cyxyzongheban@163.com。 |
评议组成员包括班主任在内由7-13人组成(人数为单数,班主任为组长),副组长理论上为班委,最好保证每个寝室有1名同学担任评议小组成员,参评同学不得加入评议组。 |
9月18日19:00前 |
1.各小班通过学院班长支书群报送小班开展线上评议的时间。 |
督察员督促各小班评议成员组织学习《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 |
2.学院根据各小班开展时间安排督察员,并在院网公示各小班督察员名单(附件7)。 |
9月20日16:30(暂定) |
学院召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培训会。 |
参会人员:各小班评议组组长、副组长 |
9月18-25日 |
1.学生填写申请表(附件2)、手写申请书(500字以上写明困难原因),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供养等),于小班开展评议工作前提供电子版交于评议组。 |
纸质版材料返校后统一收取。 |
2.各小班评议组严格按照实施细则开展评议工作,评议结果须在班级内公示3日,确保全班同学知晓评议结果。9月25日18:00前将各小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评分表》(附件4)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认可度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cyxyzongheban@163.com。 |
若小班认可度测评在群投票中产生,请将相关截图一并附上,并在截图中备注班级人数。 国家助学金条件评议打分可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评议打分同时进行。 纸质版材料上交时间暂缓。 |
3.督察员参加线上会议同步监督,但不能参与评议,完成认可度测评,并于9月25日12:00前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会议督察情况登记表》(附件5)电子版发送至cyxyzongheban@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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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生登录资助管理系统(https://www.scxszz.cn/pros/identity/indexgx.action)进行线上申请,填写完成后导出发给班主任填写推荐理由,打印后学生填写承诺并签字、班主任签字后交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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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6日-10月7日 |
学院认定工作组登录“资助管理系统”审核各小班评议组报送的结果,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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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 |
学院向学校上报认定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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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2.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认可度测评表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评分表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会议督察情况登记表
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小组及督察员名单
7.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会督察员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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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