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202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
2022年09月30日 15:31

全院本科小班和学生:

根据《四川农业大学学生工作管理办法》和,学院将开展2021-202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

(一)参评条件

1.在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在校在读二年级及以上本专科学生;

2.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两项排名均位列同专业前10%(含)。

破格条件: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或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同专业排名没进入前10%(含),但均位于前30%(含)的学生,参评学年必须在道德表现、学术研究、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体艺术等某一方面或几方面成绩突出。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评选程序

学生自愿申请→学院组织公开答辩→公示→报学校审核。

(三)名额指标与奖励:1名(见附件1),8000元/生。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评选条件

1.在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全日制在校在读二年级及以上本专科学生;

2.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两项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10%(含)。破格条件: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同年级同专业10%后,但均位于前30%(含)的,必须至少获1次参评学年度的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包括校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社会实践优秀个人,省级及以上互联网+、挑战杯、创青春赛事获奖等(具体由学校奖励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

3.参评学年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无不良嗜好;

4.长期勤工助学者可优先考虑。

当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二)评选程序:

学生自愿申请,学院根据上学年度的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结果和加权及综测成绩直接评选。

(三)名额指标:17名(见附件1),5000元/生。

三、工作日程安排

(一)10月12日12:00前,有意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提交《2021-2022学年草业学院国家奖学金汇总表》(附件2)至学院7-310,电子档请发送至电子档发送cyxyzongheban@163.com。并加入国奖答辩群:583902557。国家奖学金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申请者准备好答辩PPT素材。

(二)10月12日12:00前,有意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以班级为单位提交《2021-2022学年草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附件3)(如是需一项校级奖励的情况须加上相关证明材料)至学院7-310,电子档表单及证明材料请发送至电子档发送cyxyzongheban@163.com。

附件1:2021-2022学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指标分配方案

附件2:2021-2022学年草业学院国家奖学金汇总表

附件3:2021-2022学年草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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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