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开展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通知
2023年09月13日 17:54

全院各小班: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厅函〔2023〕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关于切实做好2023-202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通知》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院2023-202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与流程

详见《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见附件。

二、申请学生完备申请材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采用学生申请承诺制,即由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承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如有低保证、残疾证等证明的,可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作佐证材料。

三、密切关注重点群体

1. 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学生、残疾学生等七类特殊困难学生。

2. 因遭受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致贫的,如洪灾致贫、因疫情致贫、因家庭成员重大突发性疾病致贫的等。

3. 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大一新生。

4. 其他情况,如因家庭有多位子女就读致贫的、因家庭有成员经常性就医用药致贫等。

四、认定工作日程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备注

913

学院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与督查组并在院网进行公示。


91512:30

学院召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培训会。地点:学院会议室

参会人员:各小班评议组组长、副组长

91620:00

小班成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班级认定评议组,评议组成员名单(附件6)于班级公示后,发送至邮箱cyxyzongheban@163.com

评议组成员包括班主任在内由7-13人组成(人数为单数,班主任为组长),副组长理论上为班委,最好保证每个寝室有1名同学担任评议小组成员,参评同学不得加入评议组。

91819:00

1.各小班通过学院班长支书群报送小班开展评议的时间。

督察员督促各小班评议成员组织学习《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

2.学院根据各小班开展时间安排督察员,并在院网公示各小班督察员名单(附件7)。

918-22

1.学生填写申请表(附件2)、手写申请书(500字以上写明困难原因),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有低保证、残疾证等证明的,可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作佐证材料)。在小班评议工作前,以上材料电子版交于评议组。

纸质版材料以班为单位交到学院板房,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2.各小班评议组严格按照实施细则开展评议工作,评议结果须在班级内公示1日,确保全班同学知晓评议结果。小班评议无异议申请表(附件2)发班主任填写评议意见。9231800前将各小班申请表(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评分表》(附件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认可度统计表》(附件3电子版发送至cyxyzongheban@163.com

若小班认可度测评在群投票中产生,请将相关截图一并附上,并在截图中备注班级人数。

国家助学金条件评议打分可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评议打分同时进行。

纸质版材料以班为单位交到学院板房,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3.班级评议会督察员必须到场并进行监督,但不能参与评议。完后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会议督察情况登记表》(附件5)于9月23日18: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cyxyzongheban@163.com。


4.学生登录资助管理系统(https://www.scxszz.cn/pros/identity/indexgx.action)进行线上申请,学院审核。

注:申请同学在线申请时,填写内容必须与填写的申请表(附件2)保持一致。学院审核后,双面打印申请表(附件2),本人写承诺、并签字。再找班主任填写推荐理由和班主任签字。完成后班为单位交到学院板房,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926-107

学院认定工作组登录资助管理系统审核各小班评议组报送的结果,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108

学院向学校上报认定结果。


附件:

1.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

2.四川农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认可度测评表

4.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评分表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会议督察情况登记表

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小组及督察员名单

7.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班评议会督察员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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