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本科小班:
现将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脱贫不稳定家庭(原建档立卡)、边缘易致贫家庭、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特困救助供养、孤儿、残疾、残疾人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和其他低收入家庭等13类特殊群体要应纳尽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
以下情况学生不符合国家助学金评定要求:
(一)深贫县免费定向生和乡村振兴计划学生(已实施学费和生活费补助);
(二)当前已退学或休学学生;
(三)当前违纪处分未解除学生。
二、等级及资助标准
(一)一等国家助学金:4500元/人;
(二)二等国家助学金:3300元/人;
(三)三等国家助学金:2100元/人。
三、名额分配
本学年学院无退役士兵学生单列指标。
按照今年指标分配原则,学校到院普通学生国家助学金指标127个。
普通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定等级根据困难等级确定,可降档但不可升档。特别困难学生可申请一等、二等国家助学金;困难学生可申请二等、三等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学生只能申请三等国家助学金。
学院根据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等级情况进行指标分配,且一等国家助学金和三等国家助学金评定数量必须相等原则,各班级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情况详见附件4。
2023年转专业学生名额分配至原学院,该类学生在原班级进行评定。
若小班上报的受助学生有不符合条件者,相应指标取消,作为调节指标;学校若有增加到院指标的;以上两种情况,都在候补中依次分配指标。
四、评定程序
评定条件与流程详见《四川农业大学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办法(学发〔2023〕3号)》(详见附件5)和《四川农业大学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实施细则》(详见附件6)。
(一)评定基本流程: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交书面参评申请;班主任公布小班国家助学金名额和等级情况,并组织召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议组全体会议,督查员在场(请自行与本班进行贫困认定评议会时的督察员进行联系,协商会议时间与地点),填写《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小班评议会督察情况登记表》(附件3)。评议小组对参评学生的5项条件评议打分并按指标体系计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申请排位分并排序。
2、班主任按照位次优先原则提出等级建议,结合单独听取参评学生意见、和家庭实际情况,以及班委会等意见,商议决定最终拟评结果;做好参评学生意见反馈和沟通;在班内公示一天,无异议后,小班填写《bat365官网登录入口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小班评定结果汇总表》(附件2),评议组组长(班主任)、副组长及申请资助学生在表上签名后报学院。
3、小班公示期内同学如有异议,可向小班评议组提出复议,小班评议组需在1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复议并给予答复。小班评定相关材料保存一学期。
4、班主任对申请后未评上助学金的同学进行沟通谈话,做好说明和疏导工作。
5、学院召开院评审委员会评审,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
(二)评议指标及权重:
①I-家庭经济困难程度(50%);②S-学习态度和努力程度(20%);③P-政治思想素质(10%);④M-道德品质和诚信、法纪意识(10%);⑤F-生活节俭程度(10%)。班主任组织召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议组全体会议,对每一位申请助学金学生的参评条件进行百分制打分(家庭经济困难程度 I 的分值直接引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计算算数平均分,然后按照以下指标权重计算排位分,按照分值从高到低降序排位,以此作为助学金申请顺序的参考。
五、评审要求
1、各小班要通过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诚信、感恩、励志、成才教育,鼓励他们勤奋学习,积极向上。凡受助学生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查实,追回助学金并追究相关责任;凡获助学生违纪或有不良嗜好,一经查实,立即停发并追回已发助学金。
2、特别注意: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脱贫不稳定家庭(原建档立卡)、边缘易致贫家庭、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城乡低保家庭、特困救助供养、孤儿、残疾、残疾人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和其他低收入家庭等13类特殊群体要应纳尽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金。放弃参评者应做出具体原因说明提交学院备案留档,班级做好备案。
3、全日制在校退役复学学生和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单列二等国家助学金指标。
4、国家助学金评定等级要按照困难生认定等级确定,可降档,但不能升档。即:一般困难学生只能评三等国家助学金;困难学生不能评一等国家助学金只能评二等或三等国家助学金;特别困难学生可以评一等或二等国家助学金,但是不能评三等国家助学金。
5、各小班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限额指标内进行等额评定,并按时上报各类材料;要完整、正确地理解“申请条件”,严格评审程序,切实做好评审工作。如小班上报的受助学生有不符合条件者,相应指标调节到其它小班;
6、注重“线上与线下”工作相结合,保证信息完整、准确,小班做好所有资料的备份(包括纸质档和电子档)。所有表格需手写的内容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不能有涂改,签字必须本人签,不允许代签。
六、日程安排
时间安排 |
工作事项 |
10月13日-10月15日 |
1、 班主任组织班级评议,督查员到场(小班提前与督察员进行联系,协商会议时间与地点)。评议会议后监督员填写《四川农业大学助学金申请及评审工作小班评议督查情况登记表》(附件3),签字后上报学院。 2、 公示无异议后,小班填写《bat365官网登录入口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小班评定结果汇总表》(附件2),评议组组长、副组长及申请资助学生在表上签字后,上报学院。同时提醒拟资助学生登陆四川省学生资助系统(https://www.scxszz.cn/pros/identity/indexgx.action)在线申请,学生系统申请等级以班级评定等级为准。 |
10月15日下午18:00前 |
1、各小班将《bat365官网登录入口XX班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小班打分表》(附件1)和《bat365官网登录入口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小班评定结果汇总表》(附件2)电子材料以班为单位打包发送综合办邮箱:cyxyzongheban @163.com 2、纸质材料(附件1、附件2、附件3、系统导出申请表打印)签字后提交至学院板房处,时间另行通知。 |
10月16-10月18日 |
学院审核,公示3个工作日。 |
10月19日 |
上报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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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3日